按照《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6〕37号)和《关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五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工评函字〔2016〕01号)的要求,现将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可到九里校区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办公室(305室)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 66366294
邮箱:
科 研 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