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投标管理,规范学校科研人员投标行为,保障学校合法利益,做好风险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投标人员应为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不能转委托其他人办理相关事项。
2.投标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投标行为,严禁串标、围标、陪标。
3.投标人员所在二级单位应严格把关,对投标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4.所有的科研投标(包括电子投标等)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科研投标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二级单位及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办理盖章事宜。
联 系 人:刘 丽、郭芙蓉
联系电话:66366275/66366273
地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7室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科研投标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