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1月14日-2023年2月16日为我校寒假期间。按照学校相关安排,仅周二、周四办理合同盖章手续。
为避免师生多跑路,科研类收入合同工作人员在网上审核完毕后,系统会主动给每一位需要加盖鲜章的师生发送短信,请在收到系统发的“请科研院用章”短信通知后,携带纸质版合同及短信到科研院办理;科研类支出合同(测试化验加工费和协作费),待科研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携水印合同到科研院办理。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月13日